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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初步认定 TikTok 推荐算法违反数字服务法:For You 信息流或被要求改设计

欧盟委员会 11 月 6 日初步认定 TikTok 的 For You 算法可能违反《数字服务法》,或罚全球营收 6%;TikTok 否认指控,程序未到终局。

布鲁塞尔的欧盟委员会贝尔莱蒙大厦,楼体悬挂欧盟旗帜横幅

欧盟委员会 2026 年 11 月 6 日在布鲁塞尔发布初步认定(新闻稿编号 IP/26/2361):TikTok 的 For You 推荐信息流可能违反《数字服务法》(DSA)第 34 条的风险评估义务与第 35 条的风险缓解义务。欧委会对算法的描述是:用户每滚动或点赞一次,算法就推送更多同类内容,把用户卷进难以走出的「兔子洞」,而「不感兴趣」这类用户控制被认定不足以改变内容流向。要强调的是程序阶段:这是初步认定,不是处罚决定,TikTok 可以查阅案卷并书面申辩,欧委会在新闻稿里写明认定「不预设最终结论」。

要点

  • 11 月 6 日的初步认定针对 For You 推荐算法的「兔子洞」效应,落在 DSA 第 34 条(风险评估)与第 35 条(风险缓解);这起正式程序 2024 年 2 月 19 日立案,本次已是第五个条线。
  • 欧委会给出的整改例子有四项:更多依赖用户明确偏好、停用观看时长作为推荐指标、提高用户控制的可用性、定期测试算法;全部标注为「例如」,没有技术标准、权重或期限。
  • 若最终认定违规,罚款上限为全球年营收的 6%;TikTok 公开否认指控,称认定「从根本上失实,歪曲了我们平台的架构以及我们对用户安全的承诺」。

背景

TikTok 的 DSA 案不是新案。2024 年 2 月 19 日,欧盟委员会对 TikTok 启动正式程序(IP/24/926),调查范围覆盖未成年人保护、广告透明度、研究者数据访问和成瘾性设计。到这次为止,同一起程序已经走过了五个节点:

条线时间状态
研究者公共数据访问2025 年 10 月初步认定(IP/25/2503)
广告透明度2025 年 12 月以具约束力的承诺了结(IP/25/2940)
成瘾性设计2026 年 2 月 6 日初步认定(IP/26/312)
未成年人保护2026 年 7 月初步认定(IP/26/1679)
For You 推荐算法「兔子洞」2026 年 11 月 6 日初步认定(IP/26/2361,本次)

前四条线的落点是广告库、数据接口和界面功能(无限滚动、自动播放、推送提醒);这一次点名的是排序信号——观看时长被写进指控,For You 页面被要求改设计。据 PPC Land 统计,从立案到这份初步认定过去了 991 天。调查由爱尔兰数字服务协调机构 Coimisiún na Meán 协助进行。欧洲监管机构对平台开罚的量级,可参考挪威对微软旗下 Xandr 的 9200 万克朗罚单,那次违规持续了近两年才开出罚单。

事实部分

欧委会新闻稿里可核对的指控有三层。第一层是机制:算法基于观看、点赞等互动信号做个性化,把用户持续引向同类内容;第二层是控制失效:观看时长在排序中的权重压过了用户的明确选择,所以点「不感兴趣」不足以改变信息流——欧委会认定 TikTok 的内容多样化措施也未产生实际效果;第三层是内容风险:新闻稿列举了悲伤、焦虑、身体形象不满、自尊下降和饮食失调加重。

对应的整改建议有四项,全部以「例如」的口吻给出,没有技术标准、权重或期限:

  1. 更多依赖用户的明确偏好;
  2. 停用观看时长作为内容推荐指标;
  3. 提高用户控制的可用性与易用性;
  4. 定期测试推荐算法。

罚则部分:若最终作出违规决定,罚款最高可达 TikTok 全球年营收的 6%,按违规的性质、严重性、重复程度和持续时间校准。据 PPC Land 整理的先例,DSA 之下已有两张罚单落在与本次相同的风险评估条款上:X 被罚 1.2 亿欧元(2025 年 12 月 5 日),Temu 被罚 2 亿欧元(2026 年 5 月 28 日);TikTok 案已有四条线出过认定,「重复」正是罚款校准的列名因素。

各方说法

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 Henna Virkkunen(分管技术主权、安全与民主)在新闻稿中说:「TikTok 用户每滚动或点赞一次视频,算法就推送更多同类内容,把用户带进难以走出的兔子洞。」她还表示,这份认定再次说明 TikTok「需要在保护用户福祉上加把劲,包括未成年人」。

TikTok 的回应是否认。据美联社报道(IT之家 11 月 7 日转引),TikTok 坚决否认相关指控,称初步认定「从根本上失实,歪曲了我们平台的架构以及我们对用户安全的承诺」,并称公司「在保护社区方面拥有良好的记录,同时为用户提供直观、直接的内容体验控制权」。分歧点就在声明里:TikTok 举出的「不感兴趣」按钮等控制,正是欧委会认定几乎无效的那部分——双方对同一个功能给出了相反的事实描述。

媒体的写法各有侧重。PPC Land 把四项整改全部标注为「例如」,提醒这既不是技术标准,也不是整改清单的终点;对罚款的措辞,有的标题写成「违反」,有的保留「可能」。目前可核对的下位事实只有一个:现阶段不存在罚款决定,6% 只是法律上限。此前 2 月的成瘾性设计认定公布时,TikTok 曾称其「毫无依据」(PPC Land 引述),这次的否认口径与之延续。

编辑判断

对做推荐系统的人,这份初步认定把一个产品指标变成了合规对象。观看时长是短视频排序的核心信号,各家的信息流都围绕它设计;欧委会点名「停用观看时长作为推荐指标」,指向的是排序目标函数——如果最终决定沿用这个表述,整改就不是加一个开关,而是重新训练排序模型。TikTok 之外,所有在欧盟运营、靠互动信号排序的平台都值得盯住这份案卷。

需要诚实标注的边界:这是初步认定,四项措施是例子而非判令,TikTok 有权申辩,距离最终决定还有整个申辩程序要走;6% 是上限,X 与 Temu 的先例说明 DSA 罚款会真实落地,但 TikTok 案五条线并发,金额如何叠加没有先例可查;用户侧短期内不会有感知,信息流不会因一份初步认定而改变。推荐系统的监管正在从内容层(如 Spotify 把 AI 垃圾歌曲移出推荐)下沉到排序层,这条线值得做信息流产品的人持续跟。